-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金融企业增资业务操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实施的增资扩股行为(以下简称“增资”),促进各类资本通过交易市场实现优化配置,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54号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9]130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光谷联交所进行的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活动,参与增资活动的增资方、投
06-15 / 2020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操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笫一条 为规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进行的不良金融资产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金[2008]85号)、《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银监发[2005]7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笫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光谷联交所进行的金融企业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活动,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都应遵守本规则。 笫三条&
06-15 / 2020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的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54号令)、《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财金[2011]118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是指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光谷联交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转让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06-15 / 2020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活动,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光谷联交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光谷联交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第三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
06-23 / 2020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增资业务操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融合各类资本和资源的市场配置功能,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和规范进场国有企业增资业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国有、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其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光谷联交所发布增资信息、征集投资意向并择优确定投资人的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增资人是指通过光谷联交所实施增资的企业法人。 本规则所称的(意向)投资人是指接受并符合增
06-23 / 2020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资产转让操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进行的企业资产交易活动,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的企业资产转让,是指资产转让主体(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通过光谷联交所发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转让企业资产的活动。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企业资产,是指单位或其他组织拥有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
06-23 / 2020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操作规则
关于印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 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各部(室)、各分支机构: 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交易,经湖北省国资委批准,现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4年4月2日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操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谷联合产
08-06 / 2014 -
关于印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涉讼资产变卖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涉讼资产变卖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部、室,江城分所: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涉讼资产变卖操作规则(试行)》经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施行。 二O一一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涉讼资产 变卖操作规则 通知 抄 送:湖北省国资委、武汉市国资委、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印数30份  
04-25 /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