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促进湖北国有经济跨越式发展
充分认识出台《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重大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友凡
2011年5月26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国家上位法为依据,认真总结了湖北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践经验,较好地体现了党的主张和社会公众意愿,是在全国率先出台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是一部改革的法规、发展的法规、服务的法规。它的公布施行,对于加强湖北国有资产监管,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出台《条例》,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湖北是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