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武汉市武昌区美佳服装厂部分资产(武昌区杨园街129号和月汉里225-226号房产) | |||
| 项目编号 | 017P0043 | |||
| 挂牌价格(元) | 1,795,000.00 | |||
| 挂牌公告期 | 2011-12-22至2012-01-19 | |||
| 所属地区 | 武汉市 | |||
实物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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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土地 | 账面值(元) | |||
| 评估值(元) | 1,217,713.08 | |||
| 地理位置 | ||||
| 权属性质 | ||||
| 权证编号 | 武房房昌字第0021号、公房租约、武房地籍昌字第00087号(临时) | |||
| 规划用途 | 厂基 | |||
| 目前用途 | ||||
| 土地面积 | 323.21 | |||
| 建筑面积 | 424.67 | |||
| 设备资产 | 账面值(元) | |||
| 评估值(元) | ||||
| 主要设备 | ||||
| 现状分析 | ||||
| 其他资产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拟转让两处房产,分别为位于武昌区杨园街129号自管产和武昌区月汉里225-226号的公房。其中,武昌区杨园街129号房产房屋权证为《武汉市城镇公有房屋临时管业证》,土地证为《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临时),管业单位和土地使用者均为武汉市武昌杨园服装厂。1993年在主管部门的协调下,武汉市武昌区杨园服装厂与武昌区美佳服装厂合并为一厂,即武汉市武昌区美佳服装厂,但《武汉市城镇公有房屋临时管业证》的管业单位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临时)的土地使用者未更名为武汉市武昌区美佳服装厂。受让方受让该房产后,转让方承诺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两证的权属变更。在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由武昌区杨园服装厂变更至受让方名下所涉及到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该处房产能否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武昌区月汉里225-226号房产为武昌区直管公房,产权所有人武汉市武昌区房地产公司已经出具《关于同意武昌区美佳服装厂承租直管公房按改制文件精神办理产权注入手续的函》,同意将该处公房的产权置换给武汉市武昌区美佳服装厂。产权置换涉及的费用,由转让方向武汉市武昌区房地产公司支付。该处公房按公开市场价值估价,受让方受让后,可自行办理房屋两证,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两证过程中需交纳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拟转让的房产已出租,租期至2015年2月28日止。受让方受让后须承续该租赁合同,享有和承担该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评估报告书》中评估的面积如与房地产部门对该房产土地的实测面积发生不符,以实测面积为准,但不影响此次转让资产的价格和结果。 | |||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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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到武汉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次产权转让转让方应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的产权交易综合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产权过户时,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 保证金的设定 |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到武汉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 |||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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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备注 | 请有意受让并符合受让条件者于2012年01月19日17时前按规定提交意向受让申请资料,并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购买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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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谢文飞 | |||
| 联系电话 | 027-85801316 | |||
| 传真电话 | 027-857576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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